(吉隆坡7日訊)許氏家屬於26年前以200令吉,在蕉賴六哩村瓜里路基督教墓園,為母親預購了一塊墓地,豈料在母親於今年5月往生時,驚覺該墓地早在26年前,他們預購墓地隔天已被埋葬胎兒屍體,而無法將母親安葬在該墓地。
許氏家屬要求市政局歸還他們原本為母親購買的墓地。
根據市政局的調查,回應該墓穴在1998年11月27日埋葬一名女士的胎兒或嬰兒遺體。安葬的表格是由死者其中一名兒子許國強所簽署,同意下葬該嬰兒遺體。不過,許國強否認簽署任何檔案同意陌生人下葬的檔案。
家屬要市局歸還墓地
許氏家屬今早在執業律師吳健南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出席者家屬包括兒子許國成、女兒許碧鑽、許碧雲、孫子巫易剛及律師朋友拿汀達吉考爾,另一名兒子許國強則是線上上參與。
吳健南說,許氏家屬於1998年11月26日在該墓園為母親購買一塊墓地,位於當時剛離世的父親墓地旁。豈料在今年5月3日母親離世時,才發現原本預購的墓地已經埋葬了他人遺體。
他披露,當家屬為母親處理生後事時,市政局官員告知該墓穴早在1998年已經埋葬了屍體,不能再將他們母親的遺體安葬在該墓地。
“最終家屬被逼接受市政局的建議,即將母親遺體埋葬在父親的墓地之上,母親的棺木為3呎深,而父親原本的棺木是6呎深。”
吳健南指出,許氏家屬父親隔壁的墓地並沒有設立任何的墓碑,看起來還是空置的墓地,因此這些年來他們都認為這是預購給母親的墓地。
他表示,家屬較後通過他發出律師信給市政局,惟市政局給予的書面回應是,根據當局的資料,該墓地已在1998年11月26日,在其中一個家屬的簽署同意下,埋葬了一個嬰兒或胎兒屍體。
“家屬認為,這並不合邏輯的,他們不可能同意讓陌生人下葬在該墓穴,因此懷疑出現偽造檔案。”
家屬通過律師吳健南向市政局提出7大訴求,包括要求市政局清空該墓穴,重新讓母親埋葬,以了母親希望埋葬在父親墓穴旁的心願。
家屬要求市政局解釋,為何他們合法向市政局購買的墓地,卻被他人安葬,並要求市政局向家屬道歉。同時,也要求市政局承擔拆除父親墓碑及設立父母親墓碑的費用,以及法庭評估的基本損失費和精神損傷費用。
疑涉偽造檔案 或進行民事訴訟
吳健南指出,如果市政局無法依據律師函中家屬的訴求,他們只好進行民事訴訟,懷疑涉嫌偽造檔案,並呼籲警方和反貪會調查該案件。
他說,該事件對死者家屬是很大的傷害,再加上市政局的態度,一方面沒有否認收據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卻說是死者家屬同意給陌生的人安葬在該墓地。
吳健南表示,希望市政局要有基本的同理心、同情心和尊重,不只是尊重合約,相信任何宗教都不能苟同這種不敏感和對家屬的不尊重。
母親安葬父親墳墓上
許碧鑽說,他們在1998年11月26日預購該墓地,但在翌日(27日)就被陌生人下葬,這並不合邏輯,他們也不可能允許陌生人安葬在該墓地。
“在倉促及別無選擇之下,我們只好同意將母親安葬在父親墳墓之上的安排,否則我們還如何處理母親的遺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