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当局如今已鉴定有关货币挖矿活动是其中最大偷电元凶,而且也确认了大部分挖矿活动不可能在没偷电的情况下进行,更承认类似勾当将严重威胁国能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公众安全。那为何不干脆果断点直接效仿中国等禁止有关挖矿活动?
根据国能最近所发布的资料,当局自2018年至今年6月接获超过1万宗通过偷电进行的加密货币挖矿活动的投报,导致蒙受高达37亿令吉损失。
但令人不解的是,究竟什么原因导致类似偷电活动越来越猖獗?为何国能联合各级执法单位频密展开联合执法行动后,效果依然一筹莫展,甚至出现恶化情况?
甚至不少跨国挖矿集团,已把大马视为东南亚其中一个生产有关挖矿机的重镇。
首先是最关键的法律定位问题。我发现至今各单位包括警方,依然针对此活动提出各种自相矛盾和令人感觉混淆的立场。例如一方面指有关货币挖矿活动并不违法,一方面又指只有通过偷电方式进行有关挖矿才违法。
虽然根据法治原理,警方的立场看似没错,包括国行至今也没有明文阻止国人参与加密货币投资活动。但在现实生活里,根据许多涉及挖矿活动的行内人回馈,有关挖矿活动只有通过偷电进行才会有利可图。反之,若要通过合法用电方式光明正大进行有关活动,根本无法取得任何利润。所以有谁会要做亏本生意?
过去我也曾经接获不少客户投诉,指他们所购买的废置商场单位,竟然多年来被管委会充作挖矿活动用途。而且是以大规模的形式大肆进行。但多番向警方投报要求调查后,却被告知有关挖矿活动是合法获得批文的。
所以问题来了。既然当局如今已鉴定有关货币挖矿活动是其中最大偷电元凶,而且也确认了大部分挖矿活动不可能在没偷电的情况下进行,更承认类似勾当将严重威胁国能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公众安全。那为何不干脆果断点直接效仿中国等禁止有关挖矿活动?为何还要在禁与不禁之间采取模棱两可含糊立场?还要把责任推给无辜屋主或店主,要求他们必须定时上门检查租户所进行的活动!
根据一般租约惯例,屋主一般出租旗下产业,最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可赚取定期租金作为收入。而租客在定时缴付租金的情况下,则要确保本身可和平享受有关产业进行本身活动。有谁会喜欢时常被屋主干扰?
更不合理的是,由于有关挖矿活动不像一般非法刑事勾当如提炼毒品、洋垃圾、赌博等般容易被发现且拥有明确触法。要一般普通知识水平的屋主本身去鉴定有关挖矿活动是否合法,根本犹如雾里看花,一头雾水。而且我国执法单位还有一个很大通病,就是只懂得把责任推卸给人民,而鲜少会先主动反躬自省。
根据我所处理过的不少偷电个案经历,其中一个导致国能电表时常被篡改的主因,主要是国能所提供电表的安全性非常脆弱和科技落伍。所以在一些偷电个案中,屋主其实也是被冤枉的无辜受害者,因为当局在特定分层地契产业所安装的电表,竟然是在公众场所并可轻易被任何第三者所篡改,严重暴露于巨大的被人“做手脚”高风险中。虽然当局如今已开始更换智能电表,但进展和速度显然跟不上现有时代瞬息万变的挑战。
当局还有另一巨大的运作漏洞就是没有严厉执行相关的电费顶限制度。虽然所有业者申请新电表时,都被要求缴付特定定金并被制定了特定的电费顶限固打。但在许多类似个案显示,虽然有关挖矿集团在有关产业长期出现非常不寻常的用电量,但当局往往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等到有关电费累积到一个天文数字时,才来黑狗偷吃,白狗当灾,向一直被蒙在鼓里的无辜业者追讨损失。
再加上早前也有特定消息指有关挖矿集团跟国能一些职员拥有不寻常的利益冲突问题。我认为政府和反贪会是时候介入调查,确保国能在这方面没有出现任何涉及利益冲突的不当操守,乃至最终典当了广大用户和人民的利益。
而且我们在电供法令下赋予国能的执法权真的太大了!只要怀疑屋主偷电即能马上断电,而无需像过往般取得庭令。这也是助长了国能在这方面出现越来越多执法弊端和争议的另一主因。
至于屋主方面,为了把破坏减到最低,我认为至少必需确保租户签署租约时,必需向国能申请本身的电表户头。那么至少在发生任何偷电风波后,国能只有权力向有关租户采取索偿行动,而无法对付屋主。